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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重点专业教师参加华东师范大学课程进修的通知
2020-08-03 15:31  

关于选派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重点专业教师参加华东师范大学课程进修的通知

相关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建设能力,促进教师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素质结构与学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相适应,推动学生、教师、学校位一体协同发展,华东师范大学向我校分配了五名课程进修名额。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修区间

2020年9月—2021年1月。

二、选派要求

各重点专业推荐一人。

、选派对象和条件

选派对象为我校在职在编且受聘于重点专业团队成员岗位的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2、以课程进修身份选派的教师,必须聘任在讲师及以上岗位。

3、曾获得过学校国内进修资助,完成学习任务后,需回校工作满三年者方可申请本次进修。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教师填报《教师华东师范大学课程进修申请表》(附件1)。

2、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初步评审,有计划地推荐教师,并填报《教师华东师范大学课程进修申请汇总表》(附件2)。

3、学校评审。教师发展中心审核汇总后将相关材料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并公布资助人员名单。

五、相关要求

1、拟课程进修教师每月生活补助按绩效工资60%发放。学校报销住宿费、进修费、往返交通费一次。若华东师范大学不提供住宿,凭住宿发票按2000元/月据实报销。

2、《教师华东师范大学课程进修申请表》(附件1)和《教师华东师范大学课程进修申请汇总表》(附件2)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后,务必于5月8日17:00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汇总表》电子文档请发送至616500326@qq.com,联系人:李琳娜。

3、经学校审定,去华东师范大学课程进修教师凭接收函或录取通知书至教师发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4、获得本次资助的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课程进修计划,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存档。

 

附件1: 《教师华东师范大学课程进修申请表》

附件2: 《教师华东师范大学课程进修申请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56

                        


附件【附件1、教师华东师范大学课程进修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教师华东师范大学课程进修申请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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