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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关于开展第三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4-10-20 14:36   兰州城市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兰城院教〔2014〕163号
兰州城市学院关于开展第三届教学名师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高水平教师参与本科生授课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第三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评选条件及要求按照《兰州城市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和管理办法(修订稿)》执行。
此次评选将分为网上评选、量化指标体系打分和专家评审三个步骤进行。网评分数、量化指标体系分数和专家评审分数占个人总分的比率分别为10%、40%和50%。
二、时间安排
评选时间:2014年9月23日~11月20日。
网评时间:2014年9月23日~11月1日。
三、评选要求
(一)参评教师必须在网评结束前举办一次面向全校的学术讲座。请参评教师于9月29日前将讲座题目及时间安排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学校将根据情况安排讲座地点。
(二)本次评选教师工作业绩以近三年为限(2011年2月28日~2014年2月28日)。
(三)各二级学院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本单位评选、公示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一名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上报学校。
上报材料包括:《兰州城市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包括电子版)以及参评教师个人材料(①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②个人生活、教学方面的照片;③2011年2月28日~2014年2月28日期间的科研成果),所有材料最迟于2014年10月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附件:1.兰州城市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和管理办法(修订稿2.兰州城市学院教学名师奖量化指标体系
3.兰州城市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4.兰州城市学院第三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
料(电子版)清单
兰州城市学院
2014年9月23日
附件1
兰州城市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和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精神,深化教学改革,鼓励广大教师探索课堂教学规律,提高教学质量,参照国家级教学名师推荐评审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原则
(一)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届。每届各学院最多推荐一名候选人,宁缺勿滥。
(二)遵循公开透明、择优推荐、学生和评审组共同听课的评审原则。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三条 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含公共课、专业课和实验(训)课),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毕业后在我校工作三年以上的教师,能够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的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含双肩挑人员)。
第四条 评选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二)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将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深入课堂,受到师生一致好评。
(三)教学工作量符合学校规定。能积极主动承担本科基础课教学任务,学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学校规定标准。
(四)教学内容能反映本学科新进展,有一定深度和广度,涵盖信息量大。讲授概念清楚,构思严谨,富有特色,逻辑性强,难重点突出,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五)教学手段先进科学。有自己独特、先进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能有效地使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
(六)教学语言准确流畅。语言表述准确,讲解生动活泼,有较强感染力;板书设计合理、书写清楚。
(七)教学形式多样,课堂气氛活跃,重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八)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主讲课程在省内、校内同领域有较大影响。
(九)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过重要贡献。
第五条 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参加评选:
(一)未达到本办法第三、四条所列条件之任何一项的;
(二)违犯学术道德者;
(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出现过教学事故者;
(四)违反法律、法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
(五)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第三章 评选方法和程序
第六条 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公布评选的基本要求、推荐名额和其他具体事项。
第七条 由各学院组织本单位教学名师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一)每个教研室推荐一名教师在本学院范围内做一次公开示范课,由本学院评审小组审查参评教师的资格和条件,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推荐一名教师参加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二)各学院的评选和推荐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即每年9-12月)进行。
第八条 学校聘请专家组成立“兰州城市学院教学名师评审委员会”,负责全校参评教师的资格审核和最终评选、推荐工作。
(一)由评审委员会对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听课、评审及全程录像,在广泛征求该教师所在学院教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填写教学名师奖评议表,最后将“兰州城市学院教学名师奖”推荐名单提交至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二)学校的评选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即每年3-6月)进行。
第四章 奖励
第九条 获奖者将被学校授予“兰州城市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从授予称号的下月起,连续两年(每年按10月计)享受每月不低于500元的教学名师津贴。
第十条 学校将优先安排荣获“兰州城市学院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外出进修,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第五章 教学名师的义务
第十一条 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应珍惜荣誉,努力维护名师形象,积极投身教学工作,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第十二条 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在享受待遇的两年内教学工作量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标准。在教学工作中应努力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同时指导和帮助其他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不断提升课堂教学水平。
第十三条 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应积极从事教学改革与研究,主持或参与所在学院的专业和课程建设工作,带头申报省级、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等奖项。
教学名师须每年在校内讲授公开示范课或全校性学术讲座2次以上。
第十四条 教学名师奖获得者每年接受学校检查评估。检查评估合格者享受当年津贴,不合格者则不享受当年津贴;连续两年不合格者或者获得教学名师奖期间发生第二章第五条所列行为的,取消教学名师称号,并且不得参与下一届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各学院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评选推荐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
兰州城市学院教学名师奖评议表(学生评价)
授 课 教 师
所 在 学 院
课 程 名 称
序号
标    准
评分等级
A
B
C
D
1
教师平时对教学是否做到了充分准备
5
4
3
2
2
教师对每节课要达到的学习目标在上课开始时是否有清楚的表述
5
4
3
2
3
学生是否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
5
4
3
2
4
学生是否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
5
4
3
2
5
学生是否对教师(同学)所提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
5
4
3
2
6
学生注意力是否集中
5
4
3
2
7
教师对课堂教学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是否能正确处理
5
4
3
2
8
教师是否注意并照顾了学生个性差异
5
4
3
2
9
教师的教学语言是否具有鼓励性和启发性
5
4
3
2
10
教师是否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进展情况
5
4
3
2
11
教学方法是否灵活多样
5
4
3
2
12
教师是否根据教材内容和学生年龄特征组织合适的活动
5
4
3
2
13
教师对学生平时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处理是否得当
5
4
3
2
14
教师对教学内容的把握是否正确、科学
5
4
3
2
15
教师是否照顾学习困难学生的需要
5
4
3
2
16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是否表现出自己的教学风格
5
4
3
2
17
学生是否满意该教师的教学
5
4
3
2
18
课堂教学气氛是否活跃
5
4
3
2
19
教师平时是否能布置适量的作业并对作业及时批改
5
4
3
2
20
教师是否在教学结束时进行小结
5
4
3
2
(对本次听课教与学两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得分:
教学特色,不足及改进意见:
:1 本表为学生评价用表。回答“A”记5分,“B”记4分,“C”记3分;“D”记2分;学生在相应选择框内打“√”,最后将打“√”项分数相加即可。
2 评课组织者每次听课后,都要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
兰州城市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评议组评价)
授 课 教 师
所 在 学 院
课 程 名 称
评选项目
分 值
评 选 内 容
1.教师风范
5
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笃学,富有创新协作精神。
2.
教学思想与内容
10
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教育思想先进,符合时代要求;教学内容安排合理,条理性强,符合认知规律;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能及时把国内外教改成果以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信息量大,达到国际同类课程水平。
教学艺术与方法
10
注重学思结合,注重因材施教;课程讲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育学生的主动精神和创造性思维;积极开展教学方法研究与应用,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效果好,有自己研制的多媒体课件;注重知行统一;中文授课部分使用普通话。
教学改革与成就
15
主持过重大教改项目,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发表多篇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或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教改教研专著。
教学
效果
10
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国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国内起到示范作用;学生评价优秀。
教材
建设
5
自编、主编高水平、有特色、版本新的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3.教学梯队建设与贡献
15
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重视教学队伍建设,作为课程主持人或主讲教师对形成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形成本校该领域教学的历史地位做出重要贡献。
4.科学研究与学术水平
科研
能力
10
主持或承担多项高级别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多,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特殊学科的,酌情考虑)。
学术
成就
10
出版多部科研专著或发表多篇高质量的科研论文,科研成果的学术意义或社会经济效益大。
学术
地位
5
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学术造诣高,在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5.外语水平
5
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外语交流能力强,有用外语发表的学术论文,能使用外语讲授课程知识要点(特殊学科的,酌情考虑)。
合计
附件3
编号:
兰州城市学院第三届
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候 选 人
主 讲 课 程
学院名称(盖章)
填 表 时 间
二○一四年 月 日
兰州城市学院教务处制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用钢笔填写,也可直接打印,不能以剪贴代填。字迹要求清楚、工整。
2. 封面编号由教务处统一编写。
3. 申请人填写的内容,所在学院负责审核。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4. 教学论文及著作一栏中,所填论文或著作须已在正式刊物上刊出或正式出版,时间期限为2011年2月28日至2014年2月28日。
5. 教学手段是指多媒体课件、幻灯、投影等,应用情况是指是否经常使用及熟练程度。
6. 如表格篇幅不够,可另加附页。

一、候选人基本情况
学院:
姓 名
出生年月
性 别
政治面貌
民 族
最后学历(学位)
授予
单位
授予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高校教龄
专业技术职务
行政职务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邮编
何时何地
受何奖励
学生评价情况
主要学习、工作简历
起止时间
学习/工作单位
所学专业/所从事学科领域和担任的行政职务

二、候选人教学工作情况
1. 主讲课程情况
课程名称
起止时间
本人讲授
学时
授课班级名称
总人数
选用教材或主要参考书情况
名称
作者
出版社
出版时间
教学内容更新或教学方法改革情况
教学手段开发、应用情况

2. 同时承担的其他课程情况
课程名称
起止时间
学时
授课班级名称
3. 其他教学环节
(含指导本科生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以及指导研究生等)
4. 承担教学改革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经费(万元)
主持/参加
起止日期
5. 主要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著作及自编教材情况
论文(著)题目/教材名称
期刊名称、卷次/出版社
时间
6. 教学获奖及成果推广应用情况
(限填省部级以上及相当的奖励,并附奖励证书复印件,注明本人排名及时间、推广应用范围。)
7.候选人近期教学改革设想
8. 候选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

三、候选人科研工作情况


出版专著(译著等) 部。
获奖成果共 项;其中:国家级 项,省部级 项。
目前承担项目共 项;其中:国家级项目 项,省部级项目 项。
近三年(2011-2014年)支配科研经费共 万元,年均 万元
序号
成果(获奖项目、论文、专著)名称
获奖名称、等级或鉴定单位,
发表刊物,出版单位,时间
署名
次序
1
2
3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起讫时间
科研
经费
本人承担工作
1
2
3

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清单
序号
论 文 名 称
作者(*)
发表日期
发表刊物、会议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本人签字 2014年 月 日
四、候选人管理公共事务及社会兼职情况




本人签字 2014年 月 日

五、推荐、评审意见
申报学院
对候选人
推荐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2014年 月 日
教务处
对候选人
推荐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2014年 月 日
教学工作
委员会意见
(公章)
主任(签字) 2014年 月 日
学校
意见
校长(签字) (公章)
2014年 月 日
附件4
兰州城市学院第三届教学名师奖
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1.个人简历,500字左右;
2.名师心得,500字左右;
3.名师寄语,200字左右;
4.名师名言,100字左右;
5.名师先进事迹,2000字左右;
6.所属专业领域,500字左右;
7.彩色数码照片(实训实习基地工作照片、与学生互动工作照片),像素为300万以上,横竖各三张;
8.详细联系方式。
材料要求:所有材料须经有关学院审核。个人简历、名师心得、名师寄语、名师名言、所属专业领域及名师先进事迹综合为一个电子文档(WORD)提交,并以本人中文名字为文档名(人名.DOC)。照片以JPG格式提交,以本人中文名字为文件名(人名.JPG)。
兰州城市学院办公室 2014年9月24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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