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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2020学年教师参加国内进修、挂职进修计划的通知
2019-02-28 09:14  

关于申报2019—2020学年教师参加

国内进修、挂职进修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2019—2020学年,为进一步提升教师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能力、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能力、横向项目建设和社会服务能力,确实使学科建设成果持续服务于专业发展,专业建设成果持续服务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各学院根据《兰州城市学院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兰州城市学院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培训实施方案》及《兰州城市学院教师培训(进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教师申报参加国内课程进修、访学进修、挂职进修,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修区间

2019年9月—2020年9月。

二、进修类型

(一)课程进修:学习时间为一年。进修教师需系统学习和掌握六门课程(两门主修,四门辅修),以便胜任基于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下课程的建设和教学工作。所学课程的人才培养模式要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相一致。

(二)访学进修:学习时间为一年。进修教师需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学习和研究,了解本学科学术前沿,拓宽知识面,所选学科方向必须与本人现所从事的专业相一致,与本学院学科建设内容相一致。

(三)挂职进修:进修时间为半年或一年。进修教师到人才培养专业服务面向的现代企业等机构挂职锻炼,熟悉专业服务面向单位工作流程、岗位职责,提高专业实际应用能力、项目研发设计等能力,并取得一定的应用成果。

三、选派对象和条件

选派对象为我校在职在编且受聘教学科研相应岗位的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有承担教学、科研和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等任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2、以课程进修身份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聘任在讲师及以上岗位;以访学进修身份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聘任在副教授及以上岗位;以挂职进修身份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聘任在助教及以上岗位。

3、曾获得过学校国内进修或挂职进修资助,完成学习任务后,需回校工作满三年者方可再次申请访学或进修。

四、接受单位要求

接受单位由学院和本人具体联系,申请进修的院校必须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师资力量雄厚,并且与本人所从事专业人才模式改革相一致、取得良好效果的本科学校或科研机构,或中国科学院直属院所,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或与专业服务面向相一致的现代企业等机构。

五、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教师根据项目申报,填报《教师国内进修、挂职进修申请表》(附件1)。

2、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初步评审,有计划地推荐教师,并填报《教师国内进修、挂职进修申请汇总表》(附件2)。

3、学校评审。教师发展中心审核汇总后将相关材料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并公布资助人员名单。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院督促拟进修人员于3月26日前联系好拟进修的院校及导师或挂职企业。

2、《教师国内进修、挂职进修申请表》(附件1)和《教师国内进修、挂职进修申请汇总表》(附件2)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后,务必于3月27日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师资培训科,《汇总表》电子文档请发送至535664075@qq.com。

3、经学校审定的派出访学、进修、挂职教师凭接收函或录取通知书至教师发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4、获得项目资助的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进修、挂职计划,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存档。

 

附件1: 《教师国内进修、挂职进修申请表》

附件2: 《教师国内进修、挂职进修申请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2月27日

 

附件【附件2、教师国内进修、挂职进修申请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教师国内进修、挂职进修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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